發布日期:2013年09月13日 來源:聯誼報 作者:陳振庫 時間:2013年9月12日 版面: 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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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網訊 “中央財政大幅度提高集體和個人所有的國家級公益林補償標準,浙江怎么辦?”
“江蘇、廣東經濟水平與浙江相近,公益林補償力度都比浙江大,林農怎么想?”
在日前召開的省政協《關于提高欠發達山區重點公益林補償標準的建議》重要提案辦理協商會上,省政協委員暢所欲言,直抒己見,與提案主辦單位省林業廳和會辦單位省財政廳相關負責人面對面交流協商,逐步形成共識。
委員們認為,我省是全國最早實行中央森林生態效益補助資金試點省份之一,特別是2004年在全省范圍啟動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制度,走在前列,成效顯著。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尤其是黨的十八大提出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以來,公益林補償問題備受社會關注。江蘇、廣東等省近年來不僅加快提高省級財政對公益林的補償標準,還帶動了市、縣財政配套投入,江西省級以上公益林的省財政補償標準目前也超過了浙江。更讓委員們憂慮的是,我省現行每年每畝21元的公益林補償標準及每兩年增加2元的補償增長機制,與林農的意愿和付出相比存在較大差距,基層林農要求提高補償標準的呼聲非常強烈。委員們據此建議,我省公益林補償標準從每兩年每畝提高2元調整為每年每畝提高2元,在此基礎上,參照25元/畝·年的成本補償標準和35元/畝·年的經濟效益補償標準,積極推行“分類補償”制度。進一步加大省級財政對欠發達地區的轉移支付力度,減輕欠發達地區公益林補償資金的配套壓力,積極引導經濟發達地區增加公益林補償資金投入。
提辦雙方的良性互動、政協委員與政府部門負責人的有效溝通,讓與會的省政協副主席陳小平感觸頗深。他說,生態公益林是建設生態文明和“美麗浙江”的重要組成部分,公益林補償是省委省政府為民辦實事的十件實事之一,我們每一個人都有責任把實事辦好,讓群眾滿意,在保護好公益林的同時更好地維護林農利益,通過提案辦理加快完善我省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制度,建立公益林補償長效機制,讓良好的生態環境成為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省林業廳、財政廳有關負責人表示,將就公益林補償問題進行專門研究,予以積極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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