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同心苑 眼下正是春季招聘旺季,“你結婚了嗎”“有沒有男朋友”“近期打不打算要小孩”等問題幾乎成了女性求職應聘時的必答題。
今天是3月8日國際婦女節,正在參加全國兩會的住浙全國政協委員、省政協副主席、民革省委會主委吳晶為女性權益發聲。
政府工作報告指出,完善“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吳晶提出,加強女性就業權益法律保障,破解女性就業歧視難題,以此真正解決“三孩”生育后顧之憂。
根據《勞動法》等規定,女性享有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等休假權利,以及生育保險等相關政策。“三孩”生育政策實施后,女性或將有更多的產假和哺乳假,女性公平就業面臨更大壓力。
目前,我國未專門針對歧視立法。吳晶說,如何判斷歧視缺乏可操作性的具體規定及實質性的懲罰條文,個別懲罰措施力度也較輕,導致在實踐中落實效果不佳。她建議,進一步明確就業性別歧視的法律條款內容,明確用人單位在招聘公告、錄用、解雇、培訓、晉升等環節實施就業歧視所需承擔的法律責任,增強其在實踐中的可操作性。
同時,吳晶提出,細化懲罰機制,在補償性賠償制度基礎上,加大懲罰性賠償力度,增加違法成本,使用人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均需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設立標準較高的最低額度賠償金制度,以確保受歧視者能夠獲得足夠的賠償。
“按照我國民事訴訟領域‘誰主張,誰舉證’的傳統模式,女性求職者作為弱勢群體,往往會因無法提供充分證據而陷入困境。”吳晶認為,應制定專門的舉證責任制度,根據不同類別的危害性和舉證難易程度,科學分配舉證責任。
受舉證難、成本精力等因素掣肘,勞動者通過主動維權來遏制就業歧視十分困難。對此,吳晶提出,將反就業歧視納入檢察公益訴訟案件范圍,明確將就業歧視作為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加強調查取證和監督力度,強化對用人單位的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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