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浙江日報 1月28日下午,在小組討論中,針對我省司法實踐中需要解決的重點、難點問題,委員們當起了“啄木鳥”,言辭懇切、辣味十足。
“犯罪是無視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審判則毀壞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討論現場,省政協委員、浙江金克明律師事務所主任金克明的發言,引來在場委員的贊同。
金克明委員,這位從業34年的資深律師這幾年一直在關注怎樣才能避免發生冤假錯案。這次他帶來了一份建議,并在大會上作了發言:疑罪從有、有罪推定,往往是冤假錯案的“導火索”,只有牢牢堅持疑罪從無,才可能從源頭上避免冤假錯案;確保以審判為中心的原則,未經法院依法判決,對任何人都不得確定有罪。
“春江水暖鴨先知”。聊起近年來我省法院、檢察院在工作中防范冤假錯案、推進司法改革的成效,他這樣表達自己的體會:這次的省法院工作報告中顯示,過去五年來,嚴格落實罪刑法定、疑罪從無原則,依法宣告72名被告人無罪,依法糾正“兩叔侄強奸殺人案”等冤假錯案。自亮“家丑”,這不僅彰顯了我省法院、檢察院實事求是、有錯必糾的氣量,也展現了近些年來推進司法改革的成效。
如今,浙江司法正推進類案裁判標準指引,完善案件繁簡分流機制,探索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金克明委員認為,只有不斷提高司法公信力,大力弘揚法治精神,公平正義才能伸張,社會長治久安才能得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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