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4年03月05日 來源:浙江日報 作者:沈吟 朱海兵 黃宏 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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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4日下午,在委員駐地北京鐵道大廈,全國政協經濟、農業界委員舉行聯組討論,7位全國政協委員先后發言。
“我發言的主題是,促進規模經營,創新林業金融。”全國政協委員、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副主任張波最后一個發言。她直言,當前國內林權流轉市場,主要存在的問題是,林權流轉變更登記困難、林權流轉規范化程度不高、林業金融發展制約因素多等。
“從林業金融的角度講,真正能直接變現產生價值的主要是林木所有權,而這部分恰恰具有動產屬性,流動性較強,在管理上存在‘三難’:評估難、監管難、處置難。”張波委員認為,應健全林權流轉法律法規,維護林農合法權益、推動林業金融發展。
張波委員建議,在林業金融改革方面,應加強政府指導,鼓勵民間資本探索建立林業民營銀行,引導民間資本合規、有序進入林業產業,破解融資難、投資難的“兩難”問題。金融部門應考慮林業生產經營周期,合理確定貸款期限,創新開發相應的金融產品;林權抵押貸款應適當擴大貸款貼息規模,簡化貼息手續,提升企業大戶融資的積極性。
參加聯組討論的中央領導聽得非常認真,不時做著記錄,還對張波委員提到的浙江林權流轉的創新做法表示贊許。
為充分把握這次聯組討論的寶貴發言時間,張波委員在發言前做了精心的準備。這個聯合提案,也凝聚了她和另一全國政協委員、省林業廳副廳長吳鴻委員的心血,他們前期一起在麗水、衢州等地做了大量調研。
聯組討論結束后,張波委員心情激動地告訴記者,實行林地經營權流轉證制度,既沒有讓農民失山失地,又賦予林地實際經營人在林權抵押等方面的法律權益,消除了林業生產經營者的后顧之憂,“我非常希望這種好做法,能夠盡快推廣開來,使更多農民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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