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聯誼報 人民調解工作是做好群眾工作的重要法寶,是推進省域治理現代化的重要抓手和推進基層社會治理的重要組成部分。
人民調解在基層糾紛治理上作用全面,既可以消除日常瑣碎小事與糾葛帶來的和諧隱患,也可以修復重大沖突和事件對社會產生的影響,解紛方式能夠有效應對基層糾紛利益的復雜性,在各方合意的基礎上尋求最優方案。應深入推進人民調解工作,做優做強基層調解品牌,使其成為新時代社會治理的堅強支持。
健全機制,加強銜接溝通。建立聯動響應機制,加強部門信息共享。以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平臺為樞紐,縱向聯動基層如鄉鎮(街道)分中心,橫向聯動各部門單位等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匯總,暢通信息渠道。健全緊急處置機制,優化突發事件處理。完善在矛盾糾紛排查調處過程中各類突發性、群體性事件應急處置機制,結合本地司法行政工作實際,制定緊急處置預案,積極、穩妥、快速地處理矛盾糾紛排查調處中遇見的突發事件。完善多元化解機制,推動糾紛高效化解。緊密聯系多部門,凝聚調解合力,將適合調解的糾紛通過法院委托調解組織的形式調解,有效防止和避免訴訟渠道下“打贏官司,終身結怨”的弊端。
明確責任,落實各項保障。提供要素保障,落實專職調解的工作規范和人員待遇,讓優秀調解員“招引得來、成長得快、人留得住”。落實業務支持,明確法院、司法部門定期開展以案說法、判后釋疑等專題培訓,發揮律師協會專業優勢,協同開展訴前調解。擴大社會影響,強化宣傳普法,使群眾信任、認同并優先選擇調解方式,把各種“家事”“小事”解決在基層、化解于萌芽。
整合隊伍,推動轉型升級。嚴把入口關,從上而下推進建立專職人民調解員制度,明確薪資水平、職業準入資質相關規范等。升級人民調解員培養模式,以法律知識培訓班、觀摩學習、實戰演練、經驗交流等方式加強對調解員綜合素質和業務能力的培訓。廣組智囊團,根據不同糾紛類型,在各個領域邀請一批熱心公共服務事業的專業人員組成專家人才庫。提升法治化,聘請村社服務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實現調解組織法律顧問全覆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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