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人民政協報 今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確提出,下調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各地可降至16%。穩定現行征繳方式,各地在征收體制改革過程中不得采取增加小微企業實際繳費負擔的做法,不得自行對歷史欠費進行集中清繳。
全國政協委員、浙江省政協副主席、民建浙江省委會主委陳小平對政府工作報告中有關下調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深表贊同,“我在全國兩會期間就提交了,《關于完善社保征管體制改革切實為中小微企業減負的提案》,我認為報告中提出的下降到16%是可行的,浙江、廣東兩省按照14%的費率征收企業養老保險費已實施多年,基金運行平穩,可以說是提供了很好的經驗。”
政府工作報告中不僅降低了稅率,還對穩定現行征繳方式提出了規范:各地在征收體制改革過程中不得采取增加小微企業實際繳費負擔的做法,不得自行對歷史欠費進行集中清繳。同時強調保障職工社保待遇不變、養老金合理增長并按時足額發放。
“這讓企業和職工都放了心。”陳小平說,“因為新政是五項基本社會保險費自2019年1月1日起改為由稅務部門統一征繳。這引發了企業的廣泛焦慮,因為,征管體制改革后,受沖擊的中小微企業量大面廣。”
眾所周知,漏繳、少繳社保費曾經是中小微企業的常態,小微企業征繳率不高的情況比較普遍。如果按國家規定的統一費率與費基合規征收,很多民營中小微企業將會面臨社保支出增加的壓力。
“有一種普遍的說法,社保征管體制改革后,如果合規征繳,企業的用工成本大約上升30%。”陳小平在調研中了解到,“浙江、廣東等實際繳費率低于全國平均水平的地區,改制后,原先僅按繳費規定的下限水平繳納保費的大部分中小微企業將面臨較大的補繳壓力,企業盈利能力受沖擊的程度會比較大,受影響情況會比較突出。”陳小平表示。
陳小平分析認為,在短期內,由社保征管改制后所帶來的用工成本上升,最終可能會被企業以新的形式轉嫁到就業人員身上。中小微企業可能會選擇降薪、裁減低端勞動力等措施應對;勞動密集型企業會更傾向于通過改變用工形式、建立非正規勞動關系等策略沖銷社保負擔;企業為逃避社保負擔而采取的不合規雇傭手段,很可能會造成勞動糾紛的上升,給就業市場的穩定埋下負面因素。
任何硬幣都有兩面,從稅費法制化和公平公正的角度,陳小平建議,針對中小微企業制定分級緩沖預案,設定改革過渡期。考慮中小企業的承受能力,對欠費時間長、數額大的中小企業,暫不實行追繳補繳。可以依照企業規模、行業、經營性質、用工人數、盈利能力、歷史繳費情況的不同,分類、分級制定不同的過渡期和過渡性措施,逐步提高征收強度,給予中小企業緩沖的時間和空間。
而最重要的,降費率、調結構是助推小微經濟進一步發展的關鍵。
“我原來的提案是以當前國家對企業繳納基本養老保險的法定費率規定為19%而提出的,依據是浙江、廣東兩省按照14%的費率征收已實施多年。沒想到的是政府工作報告中已明確提出,從19%降到16%,這個16%是面向全國的,已經是前進很大一步了。”陳小平滿是欣喜。
“除此之外,國家可研究基本養老金繳費率與給付替代率適度掛鉤的可能性。既可緩解財政的支付壓力,同時也可使第一支柱基本養老保險定位于保基本,為第二支柱的企業年金和第三支柱的個人商業養老保險留出制度發展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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