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聯誼報 如今在農村走一圈,新建的房子不少,但往往千篇一律,缺少特色。鄉村振興需要鄉村建設水平的提升和建筑文化藝術特色的復興。
農房建設由于項目規模小但面廣量大、層數低結構簡單、特色鮮明地域性強,并不適合現代化大型建筑企業來施工,因此農村建筑工匠班組的存在和培育很有必要。缺乏專業而規范的農村建筑工匠的有效參與,往往會導致地方建筑文化特色缺失、農房施工質量管理缺少抓手。
我國歷史上房屋普遍由建筑工匠班組承建,出現了如春秋時期的“魯班”等名聞遐邇的著名傳統工匠班組。解放后直至上世紀末,我省農村建筑工匠的管理工作一直正常開展,但2000年左右,農村建筑工匠管理工作因簡政放權而取消。雖然我省于2017年出臺了《浙江省農村建筑工匠管理辦法》,但該辦法是以工匠個人為對象進行資格和技術培訓、考核管理,管理對象仍然散亂。
建議在現有《浙江省農村建筑工匠管理辦法》基礎上,創新推出升級版。包括:創新農村建筑市場管理制度,實行農村建筑工匠班組適度競爭的定點準入制度,每一個村莊擇優選擇3~5家農村建筑工匠班組,實行長期跟蹤服務,以工匠班組推動培育地方建筑特色;創新農房建設審批提速的新通道,借農村建筑工匠班組的專業力量,輔助農房建設申報審批效率的提速,緩解農村建房難中的審批難;創新農村建筑工匠技術培訓新路徑,變政府對農村建筑工匠個人的單一培訓為政府對個人和班組,以及班組對工匠的師徒制培訓等多渠道培訓,提高培訓力度、效率和質量,切實提高農村建筑工匠培訓水平,促進農村房屋建筑施工工藝水平和質量安全水平的提高。
用戶登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