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聯誼報 在當前機構改革背景下,調整和優化基層政府治理體系,賦予鄉鎮政府更多自主權,進一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基層延伸,空間仍然很大,這也成為考驗地方政府提升基層治理能力的又一重大課題與機遇。
小城鎮整治成果的鞏固,關鍵要依靠鄉鎮政府治理能力的提升,依靠長效治理機制的健全完善。特別是當前鄉鎮政府“管理責任大、行政權力小”,權責不一致、執法力量支撐不足的問題非常突出,需要引起關注。
建議根據機構改革工作部署,結合當前小城鎮治理實際,深化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更大范圍融合基層執法力量,在鄉鎮逐步實現一支隊伍管執法。可在中心鎮、街道及其他有條件的鄉鎮,將與小城鎮風貌管控、秩序維持等方面關系密切且易于操作的行政處罰權、行政許可權以及與之相關的行政強制權、監督檢查權,依法劃轉由鄉鎮政府行使,加快實現鄉鎮“一支隊伍管執法”。
“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基層延伸,首先,要彰顯合法性,不能突破法律法規規定,應重在行政活動思維和方式的創新。其次,要增強協同性,按照“屬地政府負總責,所需權力再集中,部門站所強力量”的原則,讓鄉鎮擁有更為高效便捷的行政執法權限。同時,加大培訓力度,提高業務素質水平,確保縣級部門執法事項放得下、鄉鎮政府接得起,并建立屬地聯合執法長效機制。要提高有效性,通過“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基層延伸,賦予鄉鎮相應的執法權限,補齊鄉鎮治理短板,進一步鞏固小城鎮綜合環境整治成果,深入推進美麗城鎮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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