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西科技大走廊和滬嘉杭G60走廊,將是浙江科技發展的新高地,是浙江科技企業發展的大平臺。但就現在的發展狀態來看,城西科技大走廊的建設,雖然省政府層面成立了協調小組,但實際的操作層面卻停留在縣區。城西科技大走廊實際操作是在臨安和余杭,無論從人力、財力、組織協調能力來看,與其擔負的未來產業發展高地的使命還有很大差距,因此在發展上需要創新體制。對于地方政府來說,科技創新不僅僅是一個政策引導的問題 ,政府層面的創新更多的是體制機制的創新,要在體制機制上下功夫。城西科技大走廊的建設,如果僅僅停留在組織協調和政策導向上是不夠的,應該采取市場規則,在實際操作平臺上以省級為主導、以資本為紐帶,各地市通過股權的方式介入,成立操作平臺,這個平臺可以以股權來分享,投入以及產出的數據和收益,從體制機制上打破嚴格的屬地概念,真正形成城西科技大走廊是全省共建、共興的科技高地,只有這樣,城西科技大走廊的建設力度才能進一步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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