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大力培育以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業合作社、農業龍頭企業為骨干,其他形式為補充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在銀行貸款、土地、稅收等方面重點傾斜重點支持,要加大財政支持補助力度,強化金融支持,注重標桿示范,鼓勵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與院校建立合作共贏關系,促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與其他產業的融合,引導新型農業從業人員的勞務輸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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