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為天,吃是大事。我們公司員工每天大約通過網約訂餐1000~1500份,這已是一個新常態。網約餐飲雖然不好管,但并不是管不好,首先要管好平臺和商家。商家入駐的是平臺,如果平臺對商家沒有很好的監管,政府相關部門就必須嚴懲平臺。對線上線下餐飲商家應一視同仁,食品經營許可證等該有的證照一個都不能少,要不定期對線上餐飲商家進行抽檢。另外,充分發揮朝陽群眾的監督力量,實行獎勵機制。
網約消費、共享經濟,已經勢不可擋,政府一方面除了鼓勵、支持、包容年輕人參與到大眾創業、萬眾創新中,一方面也要嚴格立法,有了法制,有了規矩,這些新業態、新模式才能更好服務群眾,才能基業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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