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人民政協報 消費者對電子商務反映集中的問題有三方面:一是假冒偽劣現象越來越突出。二是網絡炒信、虛假交易嚴重誤導消費者。三是消費者投訴維權渠道不通暢。對此,建議:
一、政府和平臺共同加大監管力度。一是無論線上線下,無論哪一種商業形態,政府都應該承擔起監管責任;二是平臺監管責任應當在電子商務立法中予以明確。電商平臺掌握了交易的大數據,必須承擔準入管理,特別是身份信息的確認以及日常配合監管的責任,對電商平臺這方面責任,應當在電子商務立法中進行明確;三是政府監管和平臺監管要根據電商特點實行數據共享,有效對接,共同監管;四是屬地管理中應該明確平臺所在地為主,網店或者發貨地為輔的政府管轄原則,從而形成線上線下一體化監管格局。
二、開展聯合打假專項行動。總結推廣浙江省連續開展的在互聯網領域打擊侵權假冒違法犯罪專項行動———“云劍行動”。同時針對跨區域的打假行動,不能光靠傳統方法辦案,應由國家有關主管部門牽頭,實行線上線下聯動、跨區域多部門合作的打假格局。
三、通過行政處罰、民事賠償、刑事責任三管齊下,加大對刷單炒信行為的懲戒力度。
四、完善投訴處理機制。整合各有關部門中的網絡投訴部門,設立全國性的網絡投訴舉報平臺,形成集中受理、分流督辦反饋的閉合式投訴處理機制,建立政府、消保委和平臺之間投訴處理的綠色通道,形成環環相扣的監督處理體系,切實保護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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