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人民政協報 最近,說起共享單車,恐怕沒有人不知道。散落在城市各個角落的橙色、黃色、藍色自行車,成為一道靚麗風景線,也給人們的出行帶來了極大的方便。很多人說,共享單車激起了他們重新騎自行車的興趣,仿佛又回到了自己的青春年代。然而,隨著共享單車在城市的大面積普及,車輛停放混亂甚至丟棄車輛污染環境等不良現象,也逐漸開始被人們所詬病。對此,全國政協委員吳海燕建議:有必要在依法維護公眾利益的基礎上盡快歸口規范管理。
吳海燕發現,不少城市出現共享單車擠占人行通道等現象,反而妨礙了城市交通秩序,滋生了城市不穩定因素。“盡管有人認為并且客觀上共享單車確實起到了為公眾服務的效果,但迄今為止還沒有任何共享單車宣稱并且定位于公益事業。無論從法律上、事實上共享單車仍舊是企業經營行為,應當以此為依據加以規范管理。”吳海燕認為,在共享單車打破原有城市“公共自行車”和私有自行車與城市交通之間的相對平衡之前,很有必要在依法維護公眾利益的基礎上,盡快出臺統一可行的管理規定,規范管理共享單車。
鑒于機動車輛的租賃一直由交通運輸部門負責管理,吳海燕建議國務院明確由交通運輸部門擔負所有車輛(包括出租車、網約車等機動車輛及非機動車輛)租賃市場的監管責任,并負責與公安交通部門、城市管理部門等聯合制定共享單車的管理規章。“共享單車的經營和管理不單要滿足有此種需求的消費者,更應該放在整個城市可持續運營和發展的層面加以考量,這也是對一個城市政府管理能力的必要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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