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關于全面建立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的實施意見》實施一年來,我省殘疾人受益面不斷擴大,生活有了較大的改善,為實現殘疾人普遍全面小康生活奠定了較好的基礎。但是,殘疾人兩項補貼制度在實施過程中,仍遇到不少問題和不足:
原享受托(安)養工程的殘疾人較以前享受補貼有所降低。我省于2008年提出并實施殘疾人小康工程,其中重度殘疾人托(安)養工程通過幾次提標擴面,享受集中托養的每年補貼1.5萬元,平均每月1250元;享受居家安養的每年補貼0.6萬元。我省實施兩項補貼后,享受集中托養的殘疾人每月只補貼896元,減少354元。同時,從2016年7月開始,重度殘疾人不再享受低保補助金,只享受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兩項補貼之和較以前的保障水平反而下降。
實施意見明確規定,民政部門要履行主管部門職責,做好補貼資格審定、監督管理等工作,推進殘疾人兩項補貼制度與相關社會福利、社會救助、社會保險制度有機銜接。但從多數地方的實施情況看,這項工作主要是殘聯系統在積極推進,相關部門配合不能做到及時有效協調。如殘疾人及家庭收入情況審定嚴重超時。根據相關文件要求,縣(市、區)民政部門負責殘疾人兩項補貼的審定,審定工作應在七個工作日內完成。但在實際工作中,審定工作有的數月才完成,導致許多地方兩項補貼不能按時發放到位,有的地方還提出要求殘聯支付審定費用等。
對此,建議有關部門進一步完善制度,采取有力措施,確保殘疾人兩項補貼制度落實到位。
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各地要將殘疾人兩項補貼制度納入基本公共服務體系、殘疾人事業發展、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內容,按照政府領導、民政牽頭、殘聯配合、部門協作、社會參與的要求,建立健全殘疾人兩項補貼工作機制。
二是修訂完善相關政策。省級層面進一步完善殘疾人兩項補貼相關配套政策,如殘疾人小康工程與殘疾人兩項補貼制度的銜接政策。
三是嚴格規范操作程序。由于制度不健全,在執行操作上問題也不少,如護理服務的規范、兩項補貼績效評估、補貼經費管理等,需進一步制定和完善,從而真正做到操作規范,程序到位,不超時限,應補盡補,應退盡退,防止出現擠占、挪用、套取資金等違法違規現象。
四是做好兩項補貼政策宣傳。有關部門要組織工作人員,全面掌握兩項補貼制度的相關規定和職責。同時,充分利用各類宣傳載體,全面解讀殘疾人兩項補貼制度,使殘疾人及其家屬進一步了解申辦條件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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