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成立由省領導掛帥,省發改、經信、科技、財政等部門單位組成的領導機構,協調解決創新中心建設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確定目標,理清思路。在建設目標上,“十三五”期間在42個產業集群和重點行業內,建設一批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在此基礎上,爭創1~2個國家級制造業創新中心。在建設思路上,做到市場運作,政府引導;企業主體,多方參與;開放合作,協同創新;利益共享,風險共擔。
試點先行,以點帶面。選擇我省條件相對成熟,而且建設意愿強烈的地方或園區率先試點,重點探索創新中心的內部組織機制、運營管理模式和投融資方式,積累經驗,然后推廣。
因地制宜,選擇模式。一是“權威機構領軍”模式,聯合省內創新鏈上下游企業,促進科技與產業融合。二是“龍頭企業發起”模式,支持由具有較強建設意愿的龍頭企業聯合發起,積極吸引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業企業、商會協會等各類主體,共同組建制造業創新中心。三是“現有平臺升級”模式,將我省現有運營良好、具有較強技術實力的產業共性技術供給服務機構,進行升級改造,組建制造業創新中心。四是“國字號分中心”模式。爭取國家創新中心在我省組建“分中心”,提升我省產業集群整體競爭力。
加強考核,健全機制。加強對創新中心的日常評估考核,指導創新中心建立健全組織架構和建設運行、運營管理、資金投入、收入形成、收益分配等機制。可委托第三方機構進行評估考核。
用戶登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