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聯誼報 近年來,因工作、留學、生活等各方面因素的疊加,暫居國外的中國公民數量持續增加。省政協委員、致公黨省委會秘書長章月燕說,我國暫居國外的公民中不少人患有糖尿病、高血壓、冠心病等慢性病種,需要長期服藥以穩定病情。但依照國內醫保政策,難以配給與他們出國時間相匹配的用藥數量。
為此,她建議給予暫居國外中國公民慢性病患者配藥特殊醫保政策,將這類特定人群剔除醫保考核范圍,并適度擴大藥品限用范圍,加強對政策對象的特許認證管理。
章月燕說:“按照衛生部頒發的《醫院處方點評管理規范》,開藥限量為7天,即使是走慢性病門診用藥流程,其一次處方用藥量也不超過1個月量,且藥品限用條件苛刻,給他們在國外生活帶來諸多不便。”針對上述問題,國內少數城市尤其是出境人員較多的城市已破冰嘗試給予暫居國外的中國公民以國內長期配藥的政策,有關人員可憑簽證、病歷等證明獲取三個月的配給藥量,有的城市給予部分人群如公務出訪人員長時段配給藥量。但這些便民、利民政策在實踐操作中卻遇到種種困境,亟待從頂層予以協調、部署。
對此,章月燕認為,主要問題有以下兩個方面,一是缺乏上位法律政策支撐;二是得不到醫院等一線部門的實踐支持。對于在國內正常繳納醫保并暫居國外的部分中國公民來說,需要長期服藥的客觀現實是存在的,建議有關部門予以重視,給予暫居國外的中國公民在國內長期配藥的醫保政策。
由于群體人員范圍有限,放開原有管制不會對醫保金使用有根本上沖擊。章月燕建議國家有關部門出臺相關政策,明確各地可結合實際情況,制定給予暫居國外的中國公民長期配藥的政策細則。明確符合相關資質要求的暫居國外的中國公民,其就醫、配藥費用進行單項列支,不計入對醫院醫保考核范圍,不影響一線醫務工作者個人考核任務。此外,加強對政策對象的特許認證管理,總結已開展試點工作的城市經驗,明確長期配藥人群的資格準入條件,制定冒充對象以及給予冒充作假提供便利的公務人員的處罰措施,防止利用政策套取藥品販賣等問題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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