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重視填海用海的科學論證和依法依規程序缺失問題。各地在發展中,都有用地的沖動,隨意地進行填海造地、灘涂圍墾。科學論證是非常必要的過程,有些地方隨意填、隨意圍,對整個生態系統,對以后的發展環境,對子孫后代的生存到底有什么影響,這些方面是沒有好好論證的。
二要重視灣區內生活空間功能缺失的問題。開發區往往注重項目的開發、建設等和經濟有關的,忽視對人的生存空間、生活空間的建設。一個地方人集聚之后,需要社區和各種各樣的設施來跟上。有些地方如圍墾區,甚至出生證、準生證都沒有,是一塊黑土地,那么,這樣怎么來建設它的行政區域?對當前存在的行政管理區劃與開發區管理之間的兩層皮現象,要以人為本,加以重視。最后建議浙江省率先出臺《灣區開發管理條例》,明確大家關注的開發與保護、部門協同、多規合一、生態系統修復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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