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籌省域灣區總體規劃。建議按照全省一盤棋的思路,對全省涉及六大灣區的港口、城市、土地規劃和海洋功能區劃進行一次修編,創新規劃管理體制、機制,真正實現“多規合一”,實現一本藍圖繪到底。
統籌灣區港產城一體化發展。以灣區現有城市為依托,加速產城融合,加強重大產業鏈集聚,推進一大批高精尖項目在重點灣區落地。重新審視和修訂城市總體規劃功能定位,全面推進與產業發展相配套、相融合的城市發展,打造更加宜居宜業宜游的生態空間。
統籌陸海國土資源配置。各大灣區要統籌濱海土地、圍填海造地和海島開發,緩解沿海地區土地資源瓶頸;控制圍填海規模,盡可能保護灘涂、濕地和自然岸線。
統籌陸海大通道建設。建議及早謀劃濱海干線和沿海大通道。強化灣區與內陸城市的互聯互通,提升對外聯通能力,盡快形成聯接東西、縱貫南北的沿海大交通格局。
統籌陸海生態環境保護。建立海域入海污染物總量控制制度,完善生態補償機制,建立健全海洋生態紅線制度、陸海統籌的生態保護修復機制、陸海統籌的區域污染防治聯動機制和海洋生態補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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