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注重頂層設計,由省領導掛帥,統籌古村落保護利用職責,整合力量,合力推進古村落保護利用工作;完善工作機制,堅持突出重點、抓住亮點、兼顧一般、打造特色的原則;健全古村落保護利用的法律法規;在全省范圍內開展一次古村落專項調查,制定和完善全省古村落保護利用的總體規劃;突出資金、用地、人才等要素保障,培育新型業態,積極推介宣傳,合理保護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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