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村落是物質與非物質文化“雙遺產”,具有物質與人文“雙形態”,失去了原住民及其生產生活方式,古村落就失去了靈魂。建議加強“活態”保護,注重現有古村落歷史資源的保護與延續,注重人居環境、基礎設施的改造和提升,構建鄉村倫理,研究產權流轉機制,推進專業團隊的參與,避免同質化,推動物質文化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利用相結合,使傳統村落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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