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6年04月28日 來源:聯誼報 作者: 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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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知識產權保護作為當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內容,從提高侵犯知識產權的違法成本、降低維權成本入手,加強制度供給,有效保護民營企業的創新成果和創新積極性。具體建議如下:
建立健全社會征信體系。建立侵權行為信息數據庫,及時將企業、個人侵犯知識產權的不良行為信息記錄到其信用檔案,并與銀行信貸服務、公共交通服務、人力資源服務、政府產品采購、項目招標等相關機構實行信息聯網,將侵犯知識產權不良信用記錄作為評價個人、企業社會信用等級的重要指標,起到懲戒威懾作用。
加大執法力度。整合公安、工商、檢察院、法院等部門資源,共同開展知識產權保護行動;對近些年逐漸抬頭的因企業研發團隊被“挖墻腳”、企業員工自主創業,導致原企業知識產權遭受侵權的行為,要嚴查重罰,決不姑息;建立便民舉報維權通道;對《刑法》進行修訂,降低入罪門檻,并增設過失泄露商業秘密罪、提高侵犯商業秘密罪的法定刑等內容。
搭建國際合作機制。加大行業共性技術供給。提供法律援助服務,建立服務于知識產權保護與管理的公共綜合平臺,提供專利信息應用、供求信息、技術轉讓、法律援助等高效、專業服務。
健全保護工作機制。一是提高服務能力和公信力。二是簡化知識產權申報流程。三是優化行政指導服務。四是強化社會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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