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6年04月28日 來源:聯誼報 作者: 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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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建成后,如何保證運維管理及時跟進,確保水質達標排放顯得尤為重要。面對數量眾多、規模不一、模式各異的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如何實施有效監管,建立一套完善的監督管理體系是當務之急。為此建議:
落實運維管理資金補助政策。進一步明確省級獎補資金的實施政策和分配方案,對管理到位的縣(市、區)進行政策傾斜,強化資金效能。市、縣(市、區)應建立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運維管理專項資金,完善審核制度,確保專款專用。探索用農村自來水中所收取的污水處理費回哺農村污水治理設施運維管理的資金籌措模式。
建立完善的監督管理機制。首先要盡快出臺目標責任考核辦法,加強各級部門尤其是鎮、村的責任落實,將管網清掏等相關指標納入長效保潔的考核體系;其次要制定完善的長效運維管理辦法,對第三方運維公司的職責作出詳細規定,確定相應的巡檢頻次、水質達標率等基礎考核指標,并與資金撥付相掛鉤;第三要實施科學合理的監測評價體系,充分發揮監測數據在監督、管理、預警等方面的職能,為倒查建設施工質量、考核運維管理成效提供依據。
運用“互聯網+”,打造遠程監控和數據共享平臺。出臺相關政策鼓勵第三方運維公司建立遠程實時監控平臺,降低運維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同時,依托該平臺,按照不同建設規模,建立省市分級式監控中心,對第三方運維管理和污水處理設施的運維狀況實施動態監管,并通過“云平臺”系統軟件,實施數據共享和數據的分析總結,促進技術完善和推廣運用。
完善工程基礎資料,建立動態數據管理庫。各市、縣(市、區)應對轄區內所有的污水處理設施進行統一編號,并建檔立案,明確唯一性標識。可以引入信息管理技術,在終端標識牌上使用二維碼標識系統,便于技術人員管理和公眾監督。同時,進一步完善《浙江省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項目信息管理系統》,優化工藝模式等填報形式,為后期的考核抽查奠定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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