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5年10月29日 來源:聯誼報 作者: 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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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責任主體再落實,把鄉鎮作為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實施主體,相關責任和權益要落實到村到戶;各級農辦和建設部門要加強協調與指導,財政、環保等各相關部門要簡化程序,形成工作合力,幫助基層解決實際問題。監督考核再加強,加大政府專項考核的權重,充分調動各級干部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監管機制再健全,加強法律、法規和制度建設,制定治理機制,落實治理責任。管理培訓再強化,組織開展各個層面的技術培訓班,提高村一級的監督能力和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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