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3年08月30日 來源:聯誼報 作者: 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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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協常委、致公黨省委會專職副主委林強反映:我省省屬科研機構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過程中發揮了重要的支撐作用,但與建設“兩富”現代化浙江的需求和先進省(市)相比,創新能力和創新體系建設仍有較大差距,主要表現為:
一是科研管理體制機制需要進一步完善。省屬科研機構大部分資產雖屬國有,但有的是委托政府部門管理,有的歸口產業集團管理,有的由國資委直接管理,有限的科技資源比較分散,科研和產業間的支持、反哺體制有待完善。
二是高層次人才缺乏。省屬科研院所普遍規模較小,科研整體實力不強,自主創新能力不足,前沿高端技術和成果較少,缺乏學術技術帶頭人特別是領軍人物。
三是科研機構績效考核工作遇到新挑戰。省屬科研機構的績效工資制度實施后,出現了新一輪的平均主義和“大鍋飯”現象,對原來效益較好的科研機構影響較大,一些科研機構科研骨干流失的現象已顯現,高層次科技人才的引進也更加困難。
針對現狀,結合當代科技發展呈現出越來越明顯的交叉性、綜合性的特點,建議加快科研體系創新,優化省屬科研機構配置,以有利于集聚優質創新資源,加快高層次創新人才培養和引進,推動重大關鍵共性技術研發。同時,把省屬科研機構的整合、集成作為推動轉型升級的一項重要抓手,對省屬科研機構進行分類,科學劃定基礎類、公益類、應用開發類的功能,根據不同的功能定位,分類實施改革。
第一,加大對基礎類省屬科研機構的投入力度,保持財政穩定投入與競爭性項目資助之間合理的比例關系。整合高校與科研院所的資源,形成人才、學科、科研“三位一體”的“協同創新體系”。
第二,要加大對公益類科研機構的學科建設、基礎性工作和隊伍建設的支持。逐步減少項目審批式的資源配置,通過任務委托、政府采購等方式,支持開展公益性科研和技術服務。
第三,延長轉制類科研機構的原有稅費減免政策,完善失業、養老、工傷、生育、醫療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等相應配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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