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4年01月09日 來源:聯誼報 作者: 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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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村級組織換屆工作去年開始全面展開,將于今年3月底完成。加強村干部隊伍建設,是一項帶有基礎性、全局性、長期性的戰略任務,是全面推進我省‘十二五’時期農村綜合改革發展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必須破解的重大課題。”省政協委員、浙江大學政府管理系主任范柏乃建議,建立和完善選拔機制、培訓機制、激勵機制、管理機制、債務風險化解機制,加強村干部隊伍建設。
范柏乃建議,建立和完善選拔機制,要從保障黨員權利出發,科學設計選舉程序,形成互相銜接、相互配套、充分體現黨員意志的制度保證,理順權力授受關系,真正把能帶領群眾致富的“能人”選拔到村支書崗位;進一步完善“海選”制度,建立海選村干部的動態管理機制,健全完善以兌現承諾和目標為主要內容的目標管理制度、評議考核制度、罷免淘汰制度。
“政府要盡快制定農村基層干部教育培訓長遠規劃,設立農村基層干部培訓的專項基金,建立和完善‘村官培訓,政府買單’的機制。”范柏乃建議,一是搞好常規培訓。堅持課堂教學與實地示范相結合,分級負責、分層次培訓村干部,突出抓好村支書和村主任培訓。二是實行資格認證培訓。對新上任的村支書和村主任由縣組織任職資格培訓和崗位素質培訓,搞好對村級后備干部的培訓。凡列為村級后備干部的,必須經縣以上基地培訓,方具備農村基層干部的任職資格。三是推行“菜單式”培訓。按照“干什么學什么”、“需什么教什么”和“缺什么補什么”的原則,對村干部設計不同層次的培訓內容,實現按需培訓,提高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根據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實際需要,大力培養實用型、技能型的優秀人才。
“當前,對農村基層干部要求高、支持少、指責多、理解少不同程度存在,村干部經常遇到‘任務難完成,群眾難滿意,待遇難保證,家庭難理解’的情況。”范柏乃建議,黨和政府要采取切實有效的政策措施,建立和完善激勵機制,切實提高農村基層干部的經濟待遇和政治地位。一是加大對村級組織的財政轉移支付力度,切實提高農村基層干部的經濟待遇。二是建立和完善村干部的結構工資制,多獎少罰,有條件的地方,可實行固定工資月薪制。三是建立和完善村干部養老保險或退休金制度,對任職達到一定年限的村干部實行養老保險或按月發放退休金,不低于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或相當于本地農民人均收入水平。四是盡快研究制定解決農村基層干部政治上的“出路”政策措施,把符合一定條件的村干部聘任為合同制干部,或者納入鄉鎮后備干部人選進行培養,特別優秀的村干部可通過公開選拔方式進入鄉鎮領導班子。
范柏乃建議,建立和完善管理機制。一是完善村民自治相關法規,重點解決農村基層民主選舉中宗族勢力干擾、拉票賄選和其他侵犯農民群眾民主權利的問題。二是根據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總體要求,進一步規范村干部的職責、權利、義務,從制度層面讓村干部知道干什么事、怎樣干事。三是建立和完善村干部任期目標考核和年度考核機制,考核過程要增加透明度,擴大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考核結果與村干部的政治經濟待遇掛鉤,對業績突出的給予重獎,對完不成任務的進行處罰,形成以工作論成敗、憑實績得實惠的考核機制。四是建立和完善審計監督制度,加強對村級“一把手”的任職審計。對村級“一把手”不定期進行經濟責任審計,對離任的村干部進行離任審計,并將結果向群眾公布。
“黨和政府要對存在的村級債務風險引起高度重視,采取有效政策措施,建立和完善村級債務風險化解機制。”范柏乃建議,一是要對村級債務債權情況全面清理核查,把已形成的賬外債務債權納入統計范圍范疇,搞清村級債務債權規模和結構,掌握村級債權債務的實際情況。二是按照“誰舉債、誰償還”的原則,確定償債責任單位,制定切實可行的償債計劃,確保落實償債資金來源。要設立專用的村級償債準備金,償債準備金由上級政府部門專戶管理,不得截留和挪用。三是建立信息充分披露制度,提高債務風險的透明度。建立相應的考核責任制,將控制化解債務風險的責任量化到個人。四是要建立村級債務的內部預警體系,運用負債率、債務率、償債率等監控指標對債務的規模、結構和安全性進行動態監測和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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