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4年01月19日 來源:聯誼報 作者:張丹丹 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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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海域使用權融資較為發達的舟山,到2013年海域使用權累計融資總額僅在30億元左右,而同為沿海城市的江蘇南通,海域使用權融資余額已經超過80億元。”省政協委員、廣廈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樓明表示,我省的海域使用權融資業務相較國內其他地方,仍有明顯差距。
金融機構普遍采取共同抵押的業務模式,限制了海域使用權抵押融資業務的開展;專業評估機構缺乏,使得海域使用權的價值難以確定;海域使用權流轉困難,制約了金融機構業務開展的積極性。經過調查,樓明認為上述海域使用權抵押融資中存在的問題,已經嚴重制約海域使用權抵押融資規模的擴大和業務的發展。
“開展海域使用權抵押融資,既可以擴大用于擔保的財產范圍,方便企業、個人貸款融資,一定程度上又可以解決涉海企業和個人生產資金緊張和貸款擔保難的問題;同時,對銀行業來說,也能拓展信貸市場,增加銀行收益,實現信貸資產的良性循環。”樓明認為,相關部門應出臺政策,引導擴大海域使用權融資的業務規模,以此提高海洋資源開發能力,促進海洋經濟快速發展。
樓明說,海域使用權資產評估是一項專業性比較強的工作,位置不同、用途不同的海域,其使用權的價值千差萬別,這個價值的確定,應由有一定專業知識、具有一定權威性的專門機構進行評估。他建議,為確保海域價值評估順利開展,推動海域使用權抵押工作規范進行,政府應及時建立海域價值評估機制,培養相關的評估人才,并鼓勵設立海域價值評估的專業機構。
“要積極培育和發展海域使用權的中介服務,引導和建立海域使用權流轉的二級市場、拍賣市場等體系,為開展海域使用權抵押融資培育良好的市場環境。”樓明告訴記者,目前舟山已經探索性成立海域海島使用權儲備(交易)中心,應加強對這種模式的研究、實踐和支持,成熟后在全省范圍內進行推廣。
鑒于目前海域使用權流轉市場化程度不高的情況,樓明建議,由有關部門成立海域使用權的專業化擔保機構或擔保基金,擔保機構或擔保基金在按市場化運作的同時,承擔一部分政策性業務,對符合政策性業務的海域使用權的抵押進行再擔保,如發生融資風險,在海域使用權流轉不暢的情況下,由擔保機構或擔保基金進行資產收購,在合適的情況下再進行資產流轉或者處置,從而保證抵押融資各個環節的暢通。
“目前來說,海域使用權的融資政策大多是地方性的倡導性政策,缺乏國家層面上的支持。”樓明說,當前,地方政府可以向國家呼吁出臺類似于林業抵押貸款的支持政策,由政府部門對海域使用權抵押貸款進行貼息,從而減輕銀行的疑慮和企業的負擔,全面挖掘海域使用權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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