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4年03月14日 來源:聯誼報 作者:鄭銳 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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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農村的放心超市,因為質量有保證、價格實惠,很受農民歡迎。如果沒有供銷社統一進貨、配送,很難有這個效果。”說起供銷社的作用,全國政協委員、浙江天冊律師事務所合伙人黃廉熙舉了這么一個例子。
黃廉熙在調研中發現,供銷社在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完善農村社會化服務體系、帶領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發展等方面能發揮積極作用,但問題也不少?!肮╀N社的運作模式是經營權和所有權分離,財產所有權屬于同級供銷合作社理事會,供銷社對自己掌管的財產只能經營和管理,沒有所有權?!彼f,這導致了供銷社法律地位尷尬:說它是法人,卻沒有獨立財產;說它不是,卻能經營和管理財產。這樣一來,在工商注冊登記時,很難被認定是具備真正的法人資格。
國家對各類企業有不同的優惠政策,但對享受對象的身份和經營領域,劃定了明確范圍。由于上述問題,供銷社很難享受相關優惠,如政策扶持、納稅優惠、項目申報等。
為此,黃廉熙建議通過三個途徑對供銷社進行產權明晰:由各級供銷合作社投資控股或參股,且集體企業的產權不低于51%的新建基層供銷社,可以認定其經濟性質為集體企業;由各級供銷合作社投資控股或參股,按股份制組建的新建基層供銷社,可以認定為股份制企業;主要依托專業合作社(聯合社)組建起來的新型基層社,可以按照合作社法人注冊登記,經濟性質為專業合作社。
基層供銷合作社本質上是一個為農服務的合作制屬性的經濟主體,主要承擔為農服務職能?!鞍凑展痉ㄈ藢Υ愗撨^重,應該比照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相關稅收政策執行”,她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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