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4年08月29日 來源:聯誼報 作者: 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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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進混合所有制經濟健康發展,不是簡單地在國有資本控股的企業點綴部分私人資本,而是要借助混合所有制,提高國企內部運行效率,實現資本投資效益的最大化。而要達到這樣的目的,就必須完善企業法人治理。
完善股權結構改革。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須以較好的股權結構為基礎,重點要解決好“一股獨大”問題。建議對國有企業實施分類管理,一企一策,分類研究制定國有資本的戰略優化配置方案和股權結構優化重組方案。要積極推行國有控股公司的股權多元化,鼓勵法人相互持股、換股,吸引非國有資本購買國企公司股權,積極推進國資證券化,充分利用國有資本轉為優先股等形式,設計適當的國有資產退出機制。約束與規范控股股東行為,不管是“國有企業”、民營企業,還是外資企業、銀行、機構投資者等,都應統一納入到合理的控股股東規范系統之內。
發揮公司治理結構效用。要提高董事會治理能力。一是規范董事會組成,按資本比例和經營專才選任董事。建立現代企業用人機制,真正發揮市場配置機制。二是建立董事任職考核機制。明確董事會和董事(經理)的權限劃分,平衡經理和董事的權力。完善董事會的工作程序,保證董事會作為集體以會議形式履行職能,杜絕董事會淪為變相的董事長個人決策機構;加重董事個人的受托責任,建立個人責任終身追溯機制。
要有效履行監督機制。一是完善獨立董事制度,建議著眼于營造使獨立董事制度能夠規范運作的環境和相應條件。二是完善監事會治理。完善任命機制、建立健全資格認定制度;強化監事會職權,完善財務檢查權,擴大職務監察權;賦予監事會損害行為糾正請求權或停止侵害、賠償損失以及監事會成員列席董事會會議的法律效力、臨時股東大會的召集權、單獨行使監察權的權力、特定條件下的公司代表權等。三是提高經營管理層執行能力。引入能力強、素質高的經營管理隊伍,建立科學的高管績效評價體系,健全激勵約束機制。
規范公司信息披露行為。一要提高公司透明度。監管部門要加大對信息虛假、隱瞞等問題的處罰力度;通過立法進一步明確公司內部專門委員會(特別是審計委員會)與信息披露制度的聯系,強化信息披露執行力度;監管機構對存在年報遲遲不肯推出有明顯“異象”的公司要列入重點監察名單。二要重視對利益相關者的保護。建議建立健全保護中小股東利益的法律體系,包括衍生訴訟、集團訴訟等制度。在股東大會的表決中積極推行“累積投票制”,讓中小股東也有充分的表決權。
營造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良好環境。要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實施政資分離,實現政府由管“資產”向管資本轉變;規范政府行為,減少對企業微觀經營的干預,實行企業自主經營;完善配套改革措施,妥善解決國有控股公司在改制過程中形成的企業債務、富余人員分流、社保等各類歷史遺留問題及矛盾,使企業能夠輕裝上陣;改善企業的外部環境。加強執法監督,嚴厲打擊侵犯企業合法權益的各種違法犯罪行為。
要允許銀行等機構參與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建議適時修改現行商業銀行法和證券法的有關條款,使商業銀行戰略性持股得到法律許可,并讓銀行參與公司法人治理結構。監管部門應繼續通過立法、政策指導以及市場自身機制等多種手段,加強證券中介機構在誠信建設、內控制度和風險管理等方面的建設。
要推進金融工具與制度創新。積極開展優先股試點。建議在公用事業型國企考慮通過設立企業改制重組產業基金,把優先股與產業基金退出方式相結合,實行發行上市、通過產權交易市場退出、協議轉讓、公開拍賣、回購、資產證券化出售等。發行“黃金股”。在戰略型國企,涉及公共利益、國家安全的混合制企業,發行由政府持有的“黃金股”,并制定相應的“黃金股”章程,政府通過持有“黃金股”、依據章程中規定的權利對混合企業行使管理控制。探索實施借道養老資產管理計劃。加強股權激勵是現階段推進混合所有制經濟法人治理的一種較為可行的重要途徑。類似借道養老資產管理計劃的各類股權激勵創新是競爭性國企推進股權激勵的重要模式。積極培育機構投資者。建議首先要放寬準入,對各種所有制一視同仁,讓市場競爭來優勝劣汰;其次針對參與混合所有制經濟改革資金量要求高的現實,成立一批投資運營主體、培育一批產融結合的財團、鼓勵民間成立各種形式的股權投資基金,并通過專業化團隊管理,促進發展實體經濟;第三要加強監管,改善機構投資者本身的治理和內控體系,引進累積投票制度,防止機構投資者出現欺詐和操縱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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