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4年10月20日 來源:聯誼報 作者:徐建平 通訊員 別蒙 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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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政府部門在審批時將信訪投訴與審批結果掛鉤,“有信訪就不批”。省政協委員倪良正提案疾呼,依法審批的底線不能任意突破。
倪良正舉例,房地產項目在辦理開發審批手續時,因涉及的利益關系較為復雜,往往存在各方面利益主體的信訪投訴,這些信訪主體包括因項目建設受到影響的周邊小區群眾、項目原地塊的拆遷戶、樓盤的買主、從事項目工程建設的工人等。這些利益主體的訴求,有些是合理合法的,有些卻是不合理甚至不合法的。有的政府部門出于維穩的壓力,出現“有信訪就不批”、“不擺平信訪人員就不批”,審批要求層層加碼甚至超出法定條件,審批事項久拖不決。
倪良正說,這使得投資者耗費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財務成本,也使投資項目無法快速產生社會效益。同時,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也是苦不堪言,大量的精力不是花在行政審批事項本身,而是耗費在處理各種信訪投訴上。
“要防止行政機關依法審批的底線被信訪投訴沖擊甚至突破,使信訪投訴與行政審批的關系良性互補,而不是相互干擾?!蹦吡颊ㄗh,行政機關要切實把握信訪投訴依法處理的原則和界限,處理好維穩和維權的關系。既要依法依規處理好群眾的信訪投訴,把群眾合理合法的利益訴求解決好,也要注意不能任意超出法律的界限去處理問題和滿足信訪需求,避免陷入“信訪越處理越多、越處理越亂”的怪圈。
他還建議,切實落實依法行政、簡政放權的理念,進一步整合、簡化房地產審批流程,規范并公開具體審批要求,消除審批管理中的“灰色地帶”,同時提高審批時效。逐步向審批事項的“負面清單”管理邁進,做到審批清單之外的事項,均由社會主體依法自行決定。改進行政管理方式,由現在的“重審批輕管理”轉變為“寬進嚴出”、“重視審批事中事后管理”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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