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5年01月12日 來源:聯誼報 作者: 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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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是構成生態系統的基本環境要素,是人類賴以生存和發展的物質基礎。作為農作物生長基質的農業土壤,其污染不僅影響土壤質量、影響作物產量,更會以食物鏈方式作用于人體,危害身體健康。
農業土壤污染防治存在的問題
近幾十年來,隨著工業化、城市化的不斷推進,土壤污染不斷加劇,土壤質量持續下降。土壤污染防治已引起政府和全社會重視,2011年,省人民政府專門制定《浙江省清潔土壤行動方案》予以推進,但仍存在較多問題:
法律缺失,監管乏力。一方面,我國現行的法律體系中,防治土壤污染的法律仍是一項空白。另一方面,農業土壤環境的監管十分薄弱。環保部門、國土資源部門未全面履行好法定的監管職責。至今沒有建立起相應的農業土壤質量數據庫和行之有效的農業土壤環境監管體系。
意識薄弱,宣傳不力。人們往往認為自然資源是無限的,特別是在看待農業土壤問題上,認為它是天然的污染物凈化場,是可以反復開發利用的,因此導致了農業土壤環境的破壞,甚至是不可逆轉的破壞。政府對農業土壤污染防治的宣傳力度也較薄弱。
排污嚴重,環境不堪承受。長期以來,對各級政府的政績都是以該地區GDP的增長率為考核目標。各地方為了保證本地區GDP的高增長,往往會以犧牲環境為代價。我省的工業污染總量已經突破了環境的承受能力。
技術落后,投入較少,治理困難。一是農業生產中各類清潔、可持續生產技術的研究和推廣力度不夠。二是缺少科學的農業土壤環境評價、風險評估和風險管理體系。三是農業土壤污染治理技術尚不成熟,大部分技術仍停留在實驗室模擬研究階段,缺乏具體的工程實踐經驗。四是現有的土壤污染治理措施需要財政大量的投入,且凈化周期長。
農業土壤污染現狀及防治對策建議
加快立法,盡快出臺農業土壤污染防治相關的法律法規。在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未制定出臺之前,我省應在調研試點基礎上出臺適合我省實際情況的農業土壤污染防治條例。進一步明確環保、國土、農業部門的各自職責,促進我省農業土壤的保護和污染土壤的合理使用與修復。
關停取締老的污染源,不再增加新的污染源。我省的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SO2)、煙塵、工業粉塵、廢水等排放總量、化學需氧量、工業固體廢物產生量名列全國前幾位。這些年環境污染物總量仍持續增加,在沿海一帶密布著石油、化工等諸多重化工項目和大型的燃煤電廠,所造成的污染已不堪承受,必須痛下決心,堅決地予以治理。對未按期完成限期治理任務、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污染防治設施不良、污染物超標排放、污染嚴重的企業和落后裝備,采取強制斷電措施,關停取締,并啟動環境恢復治理與環境損害賠償機制。
嚴格禁止污染源進入土壤,修復已受到污染的土壤。土壤是各種污染物的最終“宿營地”,世界上90%的污染物最終都滯留在土壤內。除控制農業生產中的污染物進入土壤外,更重要的是要控制大氣、水體、固體廢棄物等介質中的污染物進入土壤。要嚴格禁止在農業用地周邊建造涉污企業,禁止污水直接排放到農田或進入農業灌溉系統,禁止在農田中堆放可能造成污染的固體廢棄物,禁止河道底泥用于農業生產,環保部門要加強執法力度,嚴厲處罰污染土壤的業主。對于發電廠、化工廠等大氣排污企業,要改進環保設施,減少重金屬等污染物質通過大氣沉降而造成的農業土壤污染。對于已經造成污染的土壤,要加強監測,科學劃定利用類型,并加大財政投入,開發治理技術,促進污染土壤的治理修復。
共享土壤污染調查數據,建立土壤污染數據庫。目前,環保、國土和農業部門都開展過土壤污染的調查,這些調查數據分散在各家手中,沒有共享,不僅造成了重復調查的資源浪費,更不利于土壤環境保護工作的推動。各個部門要共享土壤污染普查數據,建立土壤污染數據庫,長期追蹤農業土壤污染情況,根據污染情況的變化,及時調整土壤用途,最大限度地提高土地資源利用率。
普及農業土壤環保知識,推廣農業清潔生產技術。一方面,結合全省生態文明建設以及“6·25土地日”、“6·5世界環境日”等特殊日子,深入宣傳農業土壤環境保護的重要性,發動全社會的力量加入到農業土壤環境保護的隊伍中來。另一方面,加強對農民土壤環境保護科學知識普及,提高農民農業土壤環境保護意識,聽取農民關于農業土壤污染防治的意見和建議,尊重農民的環境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積極發展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和有機農產品,加快推廣測土配方施肥、病蟲害綜合防治等技術,科學指導農民減少化肥、農藥的用量,改進化肥和農藥的劑型,提高利用率,減少農業投入品對土壤環境的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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