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5年06月19日 來源:聯誼報 作者: 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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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鞏固基層政權,重要前提和基礎是努力建設一支數量充足、結構合理、素質優良、作風扎實、精干高效、適應農村工作需要的鄉鎮干部隊伍。為此建議:
一要進一步加強領導,營造良好社會輿論氛圍。各級黨委尤其是縣(市、區)委要將鄉鎮干部隊伍建設擺上重要議事日程,黨委組織部門要分類指導,牽頭抓總,統籌協調,形成加強鄉鎮干部隊伍建設的工作合力。要引導社會輿論和新聞媒體客觀公正評價鄉鎮干部,在全社會形成重視、尊重、關心、支持鄉鎮干部的良好氛圍。
二要進一步突出重點,優化鄉鎮干部隊伍結構。鄉鎮領導班子要形成老中青結合的合理年齡結構,不能搞任職年齡層層遞減,尤其要注意發揮班子成員中“老鄉鎮”的傳幫帶作用。要嚴格人事編制管理,可考慮以縣(市、區)為單位,對所轄鄉鎮編制實行動態管理,合理調劑使用,對鄉鎮缺員要及時補充。縣級機關不得變相占用鄉鎮編制,不能隨意借調鄉鎮干部。鄉鎮公務員考錄應納入省市縣鄉“四級聯考”,也可面向社會單獨組織,對招人難、留人難的邊遠山區、海島鄉鎮,可適當降低招考門檻。
三要進一步明確職責,促進鄉鎮機構更好運轉。要理順條塊關系,明確鄉鎮職能,完善鄉鎮功能,實現鄉鎮責、權、利的統一。要堅持科學的考核機制,堅決取消不必要的達標升級、檢查評比活動,減少臺賬,少用、慎用“一票否決”。強化對鄉鎮干部履行職責的監督約束。
四要進一步注重培養,提高鄉鎮干部能力素質。要鞏固發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豐碩成果,引導鄉鎮干部加強政治理論學習,安心熱心鄉鎮工作。對鄉鎮干部進行提升綜合能力素質的全員培訓,強化實踐實訓。
五要進一步關心關愛,激勵鄉鎮干部創新創業。要落實鄉鎮干部職級晉升的相應待遇,重點向長期在鄉鎮工作的同志傾斜。要形成“干部下鄉鎮、鄉鎮出干部”的正確導向。與此同時,各地要加強鄉鎮機關基礎設施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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