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的盡頭,誰來替我選擇
杭州政協委員建議:將生前預囑寫入法規
據錢江晚報 “一旦病重或者有意外,絕對不要搶救,正常救治就行,不行了就走了……”最近,一位86歲的上海老奶奶在社交平臺聊起自己的身后事,豁達的態度讓人感慨。
這則視頻很快沖上熱搜,也引發網友討論。家里老人病重,生命已不可逆地走向終點,還要不要繼續搶救?大家討論的焦點在于:這個決定該由誰來做?
正在召開的杭州兩會上,杭州市政協醫衛界別政協委員狄海波把這個話題帶到了政協會場。他建議杭州將“生前預囑”寫入地方性法規。
通俗點說,生前預囑就是當人還在意識清醒時,簽署文件明確表達當自己病重不省人事甚至生命末期時需要采取何種醫療照護措施、要不要采取醫療措施。
現實生活中,來做這些決定的往往并非患者本人,而是其子女或至親?!耙恍┗颊哌M入生命末期時,已失去意識,無法表達自己的決定?!钡液2ㄕf,這常常讓子女或至親陷入兩難。
“繼續救治,沒救回來,怎么辦?選擇放手,之后后悔自責或是造成家庭矛盾甚至導致醫療糾紛,又該怎么辦?”
狄海波認為,可以把選擇權“還”給患者本人?!吧邦A囑并不等同于讓患者或老人在清醒時簽署一份‘放棄治療同意書’,而是充分給予他們自主選擇的權利。有的人早已與死亡‘和解’,坦然接受最后的逝去。也有的人不愿放棄治療,也可以通過生前預囑表明,讓家人和醫療工作者拼盡全力?!钡液2ㄕf。
2011年6月,國內首個民間生前預囑文本出現。2022年,深圳市首次將患者“臨終決定權”寫入地方性法規。
之所以建議“生前預囑”寫入地方性法規,狄海波認為,這符合社會發展趨勢。更重要的是,患者或老人的個人意愿和權利能最大限度地被保護。
狄海波最后建議,患者或老人應由家屬和醫療人員陪同,在意識清醒時制定生前預囑,并由醫療單位監督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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