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浙江日報 “在網絡直播平臺歡歡喜喜購了物,如果出了問題找誰管?”省政協委員、杭州同心少數民族服務中心理事長蘭蘭的提案內容,來源于自己和親友的切身體驗。蘭蘭委員調研發現,直播電商平臺產品售后維權難、投訴無門的現象并非個例,背后暴露的是監管的缺失。
她建議,建立快捷便利的直播帶貨違法舉報及維權平臺,將直播帶貨置于有效監管下;進一步壓實平臺的主體責任,做好商家資質審核,建立健全信用評價體系,對在直播帶貨中虛假宣傳的主播進行嚴厲的經濟處罰,還應將違法情節嚴重、劣跡信息較多的主播拉入黑名單,實行市場禁入,提高違法直播帶貨成本,增強監管震懾力。此外,各監管部門在執法過程中,要建立協同治理機制,確保監管不留死角,打造安全放心的網絡消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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