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政策供給機制。優化政策供給方式,將“單要素”供給向“一籃子”要素供給方式轉變。改進民生類政策供給機制,應由省級明確統一。創新項目支持機制,充分考慮各地財政承受能力后安排富民惠民項目。處理好授人以魚和授之以漁的關系,激發受惠群體內生動力、提升創富能力。積極鼓勵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參與社會幫扶。
創新政策傳導機制。拓寬政策傳導渠道,持續推進政務公開。加強對一線工作人員培訓,確保政策理解到位、執行到位。整合政策咨詢渠道,盡可能整合到統一的熱線平臺、網絡窗口和便民服務中心。
創新政策執行機制。進一步加強政策前調研,做實基礎工作。建立健全數據共享平臺,打通數據壁壘。深化“民生一件事”改革,將“多部門、多流程”辦理整合為一門受理、一次辦結。規范執行程序。完善監管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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