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接受崔秀玲同志請辭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十二屆浙江省委員會委員的決定
(2020年9月4日政協第十二屆浙江省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
政協第十二屆浙江省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決定:
根據政協章程第三十八條的有關規定,接受崔秀玲同志請辭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十二屆浙江省委員會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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