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受政協第十一屆浙江省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委托,向大會報告省政協十一屆四次會議以來提案工作情況,請予審議,并請列席人員提出意見。
一、提案及提案辦理情況
省政協十一屆四次會議以來,廣大政協委員、政協參加單位、專委會、界別組以提案形式提出意見建議922件,經審查,立案865件,并案處理后為797件。其中,全會期間提案780件,閉會期間提案17件;集體提案134件,委員個人提案663件。
提案分別送交120家單位辦理,現已全部辦復,采納317件,占39.8%,部分采納或列入計劃采納457件,占57.3%。因條件所限未能采納或留作參考的23件提案,承辦單位均作了說明。總體來看,這些提案內容豐富、操作性強,辦理后取得了較好成效,為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在浙江的實踐發揮了積極作用。
在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增強經濟發展活力方面提出317件提案,為有關部門研究制訂政策措施提供了參考。如,關于引導民間投資的提案,提出深化投融資改革、推進重大項目落地、鼓勵民間資本參與基礎設施建設等建議,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在研究起草《關于進一步促進民間投資健康發展,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通知》時充分采納。關于推進海洋發展戰略的提案,有關部門在確定海洋經濟發展總體目標、優化港口布局、加快建設舟山江海聯運中心等方面,吸收了提案的意見建議。關于降低實體經濟成本的提案,承辦單位在降低交易成本、稅費成本、用工成本、融資成本、物流成本等方面吸收了提案的部分意見建議。結合辦理發展跨境電商的提案,承辦單位從創新監管機制、推動做大市場規模等方面吸納了有關意見建議。關于提升特色小鎮建設水平的提案,有關部門在優化制度供給、降低創業創新成本、提升小鎮建設質量等方面,積極采納提案建議。
在加快政府職能轉變、提高社會治理能力方面提出25件提案,得到了有關部門重視。如,關于推進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的提案,承辦單位在科學合理確定綜合行政執法職權范圍、積極穩妥做好職權劃轉工作、構建基層執法監管新模式等方面,認真吸納提案建議。結合辦理完善村干部監管機制的提案,有關部門探索村干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強化征地拆遷、工程建設、“三資”(農村集體資金、資產和資源)管理等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監督。結合辦理有關治理網絡“炒信(炒作電商信譽)”的提案,承辦單位加大執法監管力度,全年查處“炒信”案件329件。關于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的提案,為推進人民陪審員選任、培訓、履職、考核等工作提供了重要參考。
在構建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推進文化繁榮發展方面提出133件提案,促進了有關工作開展。如,結合辦理繁榮發展我省哲學社會科學的提案,有關部門提出了研究制訂實施意見、扶持重點學科、加大資金投入、健全評價體系等15條措施。關于保護錢塘江古海塘的提案,承辦單位建立省級部門層面協調機制,編制臨江古海塘修繕加固技術導則,確定重要點段為第7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結合辦理解決農村中小學藝術師資短缺的提案,有關部門統籌配置城鄉藝術教育資源,確保每所鄉(鎮)中心小學以上學校至少配備音樂、美術專職教師各1名。
在增加公共服務供給、改善民生福祉方面提出259件提案,得到了黨政部門重視和采納。如,關于“農村低收入人群幫扶”專題提案,20個部門協同辦理,在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做好移民搬遷、推進產業幫扶等方面采取措施,努力補齊農村低收入人群增收致富短板。關于“完善全面兩孩政策配套”專題提案、開展“兩癌”(適齡女性乳腺癌、宮頸癌)免費檢查提案,有關部門在辦理過程中采取措施,健全基層婦幼健康服務網絡,強化出生缺陷綜合防治,規范母嬰健康服務市場,擴大“兩癌”免費檢查覆蓋面。結合辦理擴大大病保險報銷病種的提案,有關部門承諾完善報銷政策,拓展用藥范圍,擴大醫保定點范圍,推進大病保險待遇水平穩步提高。關于醫保卡可有條件用于配偶與直系親屬的提案,有關單位吸收提案建議,印發《關于進一步調整完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有關政策的通知》,擴大個人賬戶支付范圍。
在強化源頭治理、改善生態環境方面提出63件提案,為推進相關工作提供了民意支撐。如,結合辦理治理跨區域河流的提案,有關部門采取切實措施,強化交接斷面水質考核、完善河長制、優化生態補償,完善長效機制。關于協同推進大氣、水體、土壤污染治理的提案,提出加強源頭治污、實施工程控污、強化危險廢物監管、深化重金屬污染防治等建議,得到了有關部門采納。結合辦理推進土地要素配置市場化改革的提案,承辦單位爭取國家部委支持,開展國土資源節約集約示范省創建,創新建設占用耕地占補平衡機制,探索新增建設用地規劃指標年度調節機制。關于治理城鄉生活垃圾的提案,有關部門采納意見建議,加強生活垃圾處理設施規劃和建設,推進餐廚垃圾單獨處置,提升城鄉垃圾資源化、減量化、無害化水平。
特別需要報告的是,省委、省政府領導對提案辦理工作高度重視。省委書記夏寶龍閱批8個民主黨派省委會和省工商聯各1件重要提案,并將閱批提案批轉給省委、省政府分管領導閱處。代省長車俊到任后接續領辦重點提案,并要求督查辦理成效。14位省委、省政府及省高院領導領辦重點提案,3位省委、省政府領導要求開展提案辦理“回頭看”,發揮了示范帶動作用,推動了面上提案辦理工作。各承辦單位加強組織領導,健全辦理制度,注重辦理協商,推動辦理落實。在這里,我代表省政協,向省委、省政府以及各承辦單位表示衷心感謝!
二、提案工作主要做法
一年來,常委會高度重視提案工作,把提高提案質量和辦理質量作為做好提案工作的重點,創新工作方法,健全工作機制,拓展工作渠道,不斷提高提案工作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水平。
(一)著眼質量提高,發揮重點提案示范引領作用
認真遴選,引領提案質量提高。按照《省政協重點提案遴選與督辦辦法》規定的標準和程序,遴選產生了黨政關注、社會聚焦的23個方面33件重點提案。215名委員和51家政協參加單位、專委會、界別組、提案承辦單位參與推薦,3次大范圍協商討論,汲取各方智慧,凝聚各方共識,不僅提升了重點提案質量,而且提高了提案者的質量意識,助推了提案整體質量提升。
精準督辦,促進辦理質量提高。12位省政協主席、副主席督辦重點提案,推動增強辦理實效。緊扣提案反映的問題,組織提案者、相關委員參加,政協參加單位、專委會負責人參與,走進基層群眾、走訪承辦單位、召開協商會議,深入了解民情民意、反映提案意圖、協商解決之道。及時掌握辦理進度,督促辦理落實,推進面上提案辦理規范程序、提高質量。
(二)搭建多種平臺,推進提案工作全過程協商
做好提出環節協商。召開提案征集會,研究改進提案征集工作。邀請承辦單位推薦十一屆五次會議提案選題建議,及時印發給提案者參考。推動提案者與黨政部門加強溝通協商,增強提案針對性。
做細立案交辦環節協商。圍繞提案能否立案、由誰來辦等問題,與黨政部門充分溝通協商,形成一致意見,提高交辦準確率。經提案組初審、提案委審查和主任會議復審,68件提案作并案處理,56件轉為委員來信,1件撤案。
做深辦理環節協商。堅持省政協領導督辦重點提案、專門委員會和界別組督辦相關提案,助推承辦單位面商主辦提案,形成多層次辦理協商格局。完善座談協商、現場協商、網絡協商、專題類提案打包辦理、民生類提案集中辦理的方式方法,擴大協商參與面。一年來,專委會督辦10件重要提案,界別組督辦14件提案,17家承辦單位與提案者逐件面商主辦提案,4個專題類提案打包辦理,6件提案現場辦理,辦理協商成效明顯。
做實評議環節協商。3位副主席分別帶隊赴省交通運輸廳、省文化廳、省農業廳開展提案辦理評議,推動承辦單位健全辦理機制、提高辦理實效。開展網絡評議,細化評議內容,簡化評議方法。開展十一屆三次會議部分提案辦理情況“回頭看”,助推“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加快畜牧業轉型升級”兩個專題14件提案答復意見落實見效,推動承辦部門跟蹤辦理不滿意件。
(三)完善制度保障,健全提案工作制度體系
制訂《省政協提案辦理協商辦法》。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提案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領會中共中央、全國政協關于推進提案辦理協商文件要求,總結提練提案辦理協商工作特色亮點,制訂《省政協提案辦理協商辦法》。辦法將協商從“辦中”向“辦前”“辦后”延伸,豐富協商內容,擴大協商范圍,健全提出、立案、辦理、督辦全過程協商機制。
開展制度制訂修訂前期工作。及時了解全國政協、省級政協健全審查立案制度、提案公開制度的工作進展,積極做好修訂《省政協提案審查立案實施細則》、制訂《省政協提案公開辦法》的前期調研,為下一步工作打好基礎。
(四)加強協調整合,擴大提案工作社會影響
增強提案工作合力。加大協調聯動力度,推動提案工作與界別協商、委員視察、專題調研有機結合,政協參加單位、專門委員會和界別組全年組織提案調研、辦理協商等活動139次。引導提案者報名參加浙江政協·民生論壇、大會發言等協商議政活動,推動提辦雙方溝通交流。
推進“互聯網+提案工作”。回應社會關切,通過政協門戶網站征集到十一屆五次會議提案線索42條。升級提案管理系統,增強提案工作全過程在線處理能力。以網絡直播形式召開第225號“關于擴展大病保險病種報銷的建議”提案辦理座談會,會前開設專題頁面、鼓勵網民提問,會上7.2萬人次點擊視頻、200多名網友在線提問、承辦單位現場解答,會后全面回復網民提問、全文公布主會辦意見。
評選表彰優秀提案。發動全體政協委員和政協參加單位、專門委員會和界別組參與,評選出十一屆三次會議以來79件高質量提案予以表彰。
加強提案工作宣傳。全年有150余名記者采訪提案工作,省內主流媒體6次刊發長篇報道,浙江在線3次組織專題報道,初步形成報刊、廣播、電視、網絡、客戶端等全媒體發聲助力的新聞宣傳格局。
在肯定成績的同時,我們也清醒地認識到,提案工作還存在不少短板。主要是:提高提案質量的導向還需進一步突出,助推辦理意見落實的力度還要進一步加大,提案工作制度體系還應進一步完善,等等。這些問題將在今后的工作中認真加以改進。
三、2017年提案工作思路
按照省政協2017年工作總體要求,充分發揮提案在助推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貫徹落實中的重要作用,以創新的思維、務實的作風,拉高標桿、精準發力,推進提案工作再上新臺階。
(一)圍繞中心工作,努力發揮提案重要作用
推動委員圍繞大局議題、聯系實際選題、結合自身優勢定題,提出反映情況準確、分析問題深入、意見建議具體的提案。緊扣落實“秉持浙江精神,干在實處、走在前列、勇立潮頭”新要求,緊扣圍繞“十三五”規劃實施建言獻策的工作主線,緊扣打好經濟轉型升級系列組合拳,緊扣改革、發展、民生,深入實際、深入調研,講真話、進諍言,出實招、獻良策。注重做好集體提案征集工作,形成一批立意高、分析透、建議實的高質量提案。注重做好民主監督類和民生類提案的征集工作,助推黨政重大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和人民群眾關心的民生實事的有效解決。
(二)錨定質量提高,努力夯實提案基礎工作
按照《關于加強省直黨政部門同省政協專門委員會和界別對口聯系工作的意見》等省委、省政府文件的要求,搭建協商交流平臺,暢通委員知情明政渠道。加強引導,做好閉會期間提案征集工作。嚴把審查立案質量關,推動提案質量提高。加強協商協調,確保提案交辦準確及時。做好重點提案遴選與督辦工作。推動承辦單位與提案者面商主辦件。深化“互聯網+提案工作”,提高提案工作信息化水平。加強提案工作隊伍建設,補齊工作短板,提升服務保障水平。
(三)突出辦理成果落實,努力推進提案辦理“回頭看”和民主評議
跨年度跟蹤十一屆四次會議提案辦理復文落實情況,推動提案辦理由重答復向重落實轉變。做好省政府領導領辦的兩件重點提案“回頭看”工作,形成示范效應,促進面上提案辦理成果轉化見效。開展省政協十一屆五次會議提案辦理工作民主評議,從健全領導機制、加強溝通協商、規范辦復制度、落實合理建議等方面,總結經驗、查找不足、促進提高,推動民主評議工作取得實效。
(四)深化制度建設,努力健全提案工作體制機制
落實《省政協提案辦理協商辦法》,深化提案辦理全過程協商,促進提案辦理協商與專題協商、對口協商、界別協商協調互動,推動提案辦理協商廣泛多層制度化開展。適時修訂《省政協提案審查立案實施細則》,推動提案審查標準更加科學、立案程序更加規范。適時制訂《省政協提案公開辦法》,推進提案內容與辦理復文同步公開,發揮提案民主監督作用。
(五)著眼創新發展,努力做好十一屆省政協提案工作總結
回顧總結十一屆省政協五年來提案工作的基本情況,歸納梳理工作特色,概括提煉經驗做法,分析查找薄弱環節,提出十二屆省政協提案工作參考建議。加大政協提案工作宣傳力度,發出政協提案好聲音,傳遞提案工作正能量,推動形成全社會關心支持提案工作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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