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級各民主黨派、工商聯,省政協各專門委員會,各市、縣(市、區)政協:
為進一步推進全省政協系統調查研究工作,提高調查研究的質量和水平,經研究,定于2014年3月至7月,在全省政協系統開展2010—2013年優秀調研報告評選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范圍和要求
1.評選范圍為2010—2013年全省政協系統撰寫的調研報告(參考省黨政系統評選優秀調研報告的方法,省政協正副主席參與的省政協重點課題調研綜合報告,副省以上領導同志署名的調研報告、已經獲得省級以上獎勵的調研報告不參評)。各單位推薦篇數為:省級各民主黨派、工商聯各2篇,省政協各專委會各2篇,各市政協各2篇、縣(市、區)政協各1篇。
2.參評的調研報告要求主題突出、觀點鮮明,內容翔實、見地獨到,結構嚴謹、語言簡練,對促進我省(當地)經濟和社會發展有較強的針對性和操作性。
3.參評調研報告請附上不超過1000字的摘要,凡有領導批示或被有關文件所采納的,可將其作為附件報送。
4.參評調研報告連同《全省政協系統優秀調研報告申報表》以書面(附電子郵件)形式報評選委員會辦公室,一式10份(統一為word文檔,A4紙,標題小2號字,正文4號字)。
5.參評調研報告署名限于調研報告的主要承擔者和主要撰稿者,署名不超過5人。
二、組織工作
1.成立全省政協系統優秀調研報告評選委員會,負責評選的組織實施工作和優秀調研報告的審定。省政協研究室調研處具體負責日常事務工作。
2.成立優秀調研報告評審組,負責優秀調研報告的初審。
3.省級各民主黨派、工商聯,省政協各專委會,各市、縣(市、區)政協,具體負責本單位參評調研報告的推薦工作。
三、評審程序和時間安排
1.初選(5月底前)。初選候選篇目。
2.初審(6月底前)。由評審組成員以打分方式進行評審。
3.終審(7月中旬)。由評選委員會審議確定獲獎篇目。
四、獎勵辦法
1.評選獎項設一、二、三等獎。獲獎的優秀調研報告以政協浙江省委員會的名義進行通報表彰,并頒發獲獎證書。
2.獲獎的優秀調研報告由評選委員會匯編成冊,公開出版發行。
請各單位按照通知要求,于4月30日前將推薦參評的調研報告送省政協研究室調研處,逾期不再受理。
有關評選活動的具體事項,請與省政協研究室調研處聯系。
電話:0571—87055283
傳真:0571—87050677
郵箱:1955629873@qq.com
政協浙江省委員會辦公廳
201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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