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中央關于加強人民政協工作的意見》、《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和中共浙江省委、政協浙江省委員會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政協工作實際,制訂本規定。
一、目的意義
1.政協委員是各界群眾的代表,是政協工作的主體。密切聯系群眾,是政協章程賦予政協委員的重要責任,是人民政協發揮協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的必然要求,是政協委員履職為民、服務群眾的內在要求。
二、基本原則
2.堅持立足界別。政協委員必須增強界別意識,加強與本界別群眾的聯系、溝通和交流,充分發揮在界別群眾中的代表作用。
3.堅持就近就地。政協委員應自覺與所在單位、行業、領域和居住地群眾保持經常性聯系。
4.堅持實事求是反映群眾愿望和要求。政協委員密切聯系群眾要重在傾聽民聲、了解民情,積極通過政協渠道真實反映民意,為黨委政府提供決策參考。
三、主要任務
5.傾聽民聲,反映民意。深入基層,深入界別,聽取界別群眾的呼聲愿望、利益訴求、意見建議,及時了解反映社情民意,提高為民履職、為民代言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6.宣傳政策,解疑釋惑。主動向基層群眾、界別群眾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宣傳重要法律法規,宣傳省委、省政府重大決策部署,不斷為改革發展穩定增添正能量。
7.疏導情緒,化解矛盾。充分發揮黨委政府聯系各界群眾的橋梁紐帶作用,教育和引導群眾以理性合法方式表達利益訴求,協助黨委政府做好理順情緒、化解矛盾、增進團結、促進和諧工作。
8.關注民生,多辦實事。注重發揮委員自身的特點、優勢和專長,力所能及地為群眾辦實事、做好事、解難事。
四、基本形式
9.定期走訪。安排相對固定的時間,主動走訪本界別、本單位的群眾,了解他們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狀況,傾聽和反映他們的意見和建議。
10.結對聯系。有針對性地重點選擇本界別、本單位、本社區的部分群眾,結對交朋友,開展經常性聯系交談溝通,相互學習,盡力幫助解決實際困難和問題。
11.召開民情座談會。不定期地邀請所在界別的群眾,以召開小型座談會的方式,了解社情民意,面對面聽取意見建議,宣傳黨政決策。
12.調查研究。圍繞界別群眾普遍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和與群眾生產生活緊密相關的問題,深入開展調查研究,認真收集整理材料,突出界別特色,反映界別聲音,積極建言獻策。
13.參加政協履職活動。積極參加政協統一組織的調研視察、界別活動和以“六下鄉”為主要內容的“兩走進”活動等,注重在參與履職中收集民情民意,發揮特長優勢,主動幫扶群眾。
14.運用網絡渠道。通過開設委員網上信箱、委員網上工作室以及微信、博客等,在更加廣泛、即時聯系群眾的同時,促進網絡空間的清朗。
15.探索新載體。委員結合自身特點,積極探索行之有效地融入群眾、聯系群眾的新形式、新方法和新途徑。
五、具體要求
16.委員定期走訪群眾每年應不少于2次,結對聯系界別群眾應不少于5名,有條件的還可以確定若干日常聯系戶,隨時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
17.在每年省政協全會、每次常委會議和專題政治協商會議等重要履職活動前,或黨委政府重大決策部署出臺后,或重特大突發事件發生后,委員應及時深入界別群眾,準確了解掌握界別輿情信息,并通過提案、大會發言、社情民意信息等多種渠道和方式,積極向黨委政府反映界別群眾的看法、意見和建議。
18.對界別群眾反映的涉及改革發展穩定的重要情況和突出問題,委員可建議省政協和相關專門委員會、界別活動組,作為省政協重點調研課題、專項集體民主監督、委員重點視察的選題和專門委員會、界別活動組專題調研的選題,或作為專題協商、對口協商、界別協商、提案辦理協商的議題,進一步深化研究,推動問題解決。
19.對界別群眾提出的涉及政協工作的意見建議,委員應通過信函、民情熱線、網上綜合履職服務平臺、委員約談會等途徑,及時向省政協反映,省政協辦公廳、各專門委員會在收到委員意見建議后,應及時匯總報送省政協主席會議研究,并將意見建議的采納情況及時向委員作出反饋。
六、組織領導
20.委員聯系群眾工作在省政協黨組和主席會議統一領導下進行,由省政協委員工作委員會具體牽頭負責,省政協辦公廳、各專門委員會、各界別活動組共同參與。
21.省政協主席會議成員要以身作則,認真落實《省政協領導走訪約談委員制度》,通過走訪約談委員,及時了解委員聯系群眾的情況,聽取意見建議。
22.省政協委員工作委員會要加強對委員聯系群眾工作的統籌協調和工作指導,并及時了解掌握和收集匯總委員聯系群眾的具體情況。辦公廳要積極為委員聯系群眾提供必要的保障,并做好有關意見建議的綜合報送和情況反饋工作。各專門委員會要按照職責分工,認真做好本委員會和對應聯系的界別活動組委員密切聯系群眾的有關知情明政、聯絡協調、信息收集和意見建議報送等工作。各界別活動組要把委員聯系界別群眾作為開展界別履職工作的重要內容,注重發揮界別的整體優勢,把委員了解的、分散的界別群眾意見建議整合形成界別的集體聲音,突出界別代表性。
23.要把委員聯系群眾情況納入委員履職考評和委員年度履職述職,并作為優秀委員評選的重要依據。
24.要及時總結推廣委員聯系群眾的有益經驗和好的做法,積極推介先進典型,加大對委員密切聯系群眾工作的宣傳力度,更好展示委員履職為民風采,努力營造良好氛圍。
25.本規定自省政協常務委員會會議通過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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