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浙江省政協辦公廳概況
(一)主要職能
浙江省政協辦公廳是政協浙江省委員會的工作機構,承擔為浙江省政協履行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職能服務的各項工作。
1.負責省政協全體會議、常務委員會會議、主席會議、秘書長會議、專門委員會會議、委員專題座談會以及其他重要會議、活動的組織和服務工作。
2.負責省政協全體會議、常務委員會會議、主席會議決議和決定事項的組織實施工作。
3.研究統一戰線和人民政協的理論、政策,研究和提出人民政協履行職能的工作建議;起草省政協重要文稿;協調和組織省政協對內對外宣傳工作。
4.整理、報送政協組織和委員履行職能形成的調研報告、視察報告、大會發言、建議案;負責省政協提案征集、審定、辦理的協調和服務工作;收集、反映社情民意和各界人士的意見、建議;處理政協委員和人民群眾的來信、來訪。
5.負責在浙全國政協委員和省政協委員視察、調研、學習等活動的聯絡和組織服務工作。
6.負責聯系全國政協辦公廳,本省各市、縣(市、區)政協,省級各民主黨派、工商聯和政協的其他參加單位;負責與省委、省政府及有關部門的工作聯系,協調有關工作;開展對外友好交往活動。
7.參與省政協委員的協商推薦、屆中增補,并承辦權限范圍內的委員人事事項;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干部人事管理工作;管理機關后勤事務;做好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8.負責機關的思想、組織、作風和制度建設。
9.承辦省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從預算單位構成看,浙江省政協辦公廳部門預算包括:廳本級預算、廳屬信息中心、文史編輯部、聯誼報社和省秘書學會預算。
二、浙江省政協辦公廳部門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總體安排情況
浙江省政協辦公廳2013年收入預算7625.99萬元,其中:財政撥款6996.99萬元,占91.75%;事業收入270萬元,占3.54%;事業單位經營收入339萬元,占4.45%;其他收入20萬元,占0.26%。
(二)支出預算總體安排情況
浙江省政協辦公廳2013年支出預算7625.99萬元。
1.按支出功能分類,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6869.98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471.48萬元,醫療衛生支出84.44萬元,住房保障支出200.09萬元。
2.按支出用途分類,包括人員支出2507.33萬元,日常公用支出943.82萬元,項目支出3994.64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支出180.20萬元。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13年部門預算中,財政撥款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務(類)政協事務(款)6270.98萬元,主要用于廳本級及所屬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工資和整個部門的日常運轉,保障省政協履行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和參政議政三項職能的支出。
2.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471.48萬元,均為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支出,主要用于政協機關的離退休人員支出。
3.醫療衛生(類)醫療保障(款)69.44萬元,主要用于辦公廳本級和廳屬事業單位按照國家政策為干部職工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用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185.09萬元,主要用于辦公廳本級和廳屬事業單位按照國家政策為干部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及購房補貼支出。
三、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省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3.事業單位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規定以外的各項收入,主要為利息收入。
5.一般公共服務(類)政協事務(款):指用于保障履職活動和機關正常運行的支出。
6.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指機關用于離退休人員方面的支出。
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指未實行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支出。
7.醫療衛生(類)醫療保障(款):指用于醫療保障方面的支出。
(1)行政單位醫療(項):指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行政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2)事業單位醫療(項):指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事業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8.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業單位用財政撥款資金和其他資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1)住房公積金(項):指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2)購房補貼(項):指按房改政策規定,行政事業單位向符合條件職工(含離退休人員)發放的用于購買住房的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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