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馬永信、劉毅同志不再擔任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十二屆浙江省委員會副秘書長職務的決定
(2021年12月30日政協第十二屆浙江省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
政協第十二屆浙江省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決定:
因工作崗位調整,根據政協章程第五十七條的有關規定,馬永信、劉毅同志不再擔任政協第十二屆浙江省委員會副秘書長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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