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聯誼報 “一戶多宅、宅基地超占面積等歷史遺留問題,該怎么解決?”“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怎么認定?”……
日前,紹興市政協舉行“請你來協商”活動,圍繞“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整市試點”,市政協委員、基層干部和鄉賢代表與相關部門負責人就改革試點中遇到的實際問題,開展面對面協商。
2020年9月,紹興市被列為全國新一輪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3個整市推進試點市之一。全市確定了20個改革試點先行鎮,并選擇上虞區3個鄉村開展先期試點,已初步謀劃了全市“1+12”政策體系,試點工作穩步推進。
“建議出臺宅基地農戶資格權認定指導意見,以農民利益不受損及保障農民基本居住權為底線,從有利于促進宅基地充分利用、破解農民建房難題、增加農民財產性收入等方面為出發點,切實保障農民權益。”陳亞紅委員認為,要先做好宅基地資格權的認定工作。
沈國軍委員建議完善農村股份制改革,明確農村集體產權股份量化,固化農民的權益份額,賦予農民對集體資產股份的有償退出、抵押、擔保、繼承等權利,使農民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權益始終不因戶籍、住所、職業而受到影響。
章云斐委員建議,盡快出臺《宅基地改革試點農房基礎信息調查采集指導意見》,明確農戶戶籍概念、分戶標準、建房戶概念等,明確農房權屬和違章房的處置、歷史遺留問題等的處理,以便在調查采集基礎信息時有據可依、有章可循。
大家認為,要積極探索宅基地所有權、資格權、使用權“三權分置”的有效實現形式,完善宅基地分配、流轉、抵押、退出、使用、收益、審批、監管等制度的方法路徑。加大改革創新力度,探索盤活利用農村閑置農房和宅基地、增加農民財產性收入、促進鄉村全面振興的經驗和辦法,有效破解空置房空倒房多、宅基地供需矛盾突出等難題,使改革成果更多惠及廣大農民。突破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做實宅基地基礎信息調查,規范宅基地使用權證發放,充實專職人員力量,加快形成試點經驗,盡早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制度性成果。
市委改革辦、市委編辦、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農業農村局等相關部門負責人聽取建議并一一回應。
市政協主席魏偉表示,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事關農村群眾的切身利益和鄉村振興大計,政協要圍繞改革試點過程中的問題和難點,深入調研建言,凝聚共識合力,助推改革試點取得標志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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