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人民政協報 “訴前調解具有便捷高效、節約成本、可申請強制執行等優勢。調解成功后,對方拒不履行,法院出具的司法確認裁定書與生效判決書一樣具有國家強制執行力。”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提升矛盾糾紛預防化解法治化水平,完善訴前調解機制是路徑之一。在不久前的浙江省紹興市政協全會期間舉行的委員通道上,顧群英委員給大家講述了一個“不打官司也能解決糾紛”的故事。
顧群英介紹,她的團隊律師中,在訴前調解程序中以調解員身份主持調解或以代理人身份參與調解的案例有很多。比如曾以原告代理人身份參與一個居住權糾紛案件的調解。在這個案例中,馬老先生和徐老太太都有中年喪偶的經歷,在晚年走在了一起。兩人沒有辦理結婚登記,但感情頗深,一直互相扶持。馬老先生擔心徐老太太晚年生活沒有保障,立下一份遺囑,明確其名下的一套住宅徐老太太可以一直居住至百年。馬老先生因病過世后,其兒小馬得知遺囑內容有意趕走徐老太太。徐老太太無奈只得將小馬告上法庭。法院征得當事人同意,委托人民調解組織選派調解員開展訴前調解工作。調解員把民法典關于居住權的條款向小馬作了詳細解讀,小馬了解到居住權是民法典新設的一種物權,行使居住權不得損害所有權人的權益,遂打消了顧慮,最終同意配合徐老太太辦理居住權登記。糾紛在一個月內得到化解且無需繳納訴訟費用,真正做到便民高效、案結事了。
2023年4月,紹興出臺了《紹興市訴前調解改革攻堅試點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根據《方案》,老百姓有糾紛到縣級社會治理中心綜合窗口、法院立案窗口要求立案開始,工作人員即應開始介紹調解的優勢、特點及流程,告知訴訟風險、舉證成本等,積極引導老百姓愿意接受調解處理。
據了解,《方案》出臺以來,在各部門的大力協同推進下,取得了可喜的成績。2023年,紹興市調處訴前糾紛數3.3萬件,同比增長約39%;可調案件訴前引調達100%,調解成功率約49%,同比上升約19個百分點。“相信隨著進一步宣傳推廣,訴前調解工作將成為紹興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的典型范例。”顧群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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